公告訊息
職業變更使用券
2026.10.21
限時販售【職業變更套組】
活動時間:2026/10/21 維護後~2026/11/25 維護前
販售時間:2026/10/21 維護後~2026/11/18 維護前
| 商品名稱 | 商品內容 | 數量 | 價格 | 購買限制 |
| 職業變更套組箱 | 職業變更套裝箱 | 1 | 1090 Coin | 限制3次 |
| 外觀變更券 | 1 |
【道具詳細說明】
| 道具 | 說明 |
| 職業變更套裝箱 | 可獲得: -職業變更使用券 1個 -武器交換券 1個 -飾品交換券 6個 -神祕功牌交換券 2個 -靈魂石交換券 1個 -武功祕笈交換券 18個 |
| 職業變更使用券 | 可用於進行職業變更。 |
| 武器交換券 | 用於職業變更時進行武器交換。 -不論欲交換武器的等級,每 1 把武器需使用 1 張武器交換券。 -可向追加交換券販售 NPC「才鶴」購買,每張 150 金。 |
| 飾品交換券 | 用於職業變更時進行飾品交換。 -不論欲交換飾品的等級,每 1 件飾品需使用 1 張飾品交換券。 -可向追加交換券販售 NPC「才鶴」購買,每張 100 金。 |
| 神祕功牌交換券 | 用於職業變更時進行神功牌/祕功牌交換。 -不論欲交換神祕功牌的等級,每 1 個需使用 1 張神祕功牌交換券。 -可向追加交換券販售 NPC「才鶴」購買,每張 100 金。 |
| 靈魂石交換券 | 用於職業變更時進行靈魂石交換。 -不論欲交換靈魂石的等級,每 1 個靈魂石需使用 1 張靈魂石交換券。 -可向追加交換券販售 NPC「才鶴」購買,每張 100 金。 |
| 武功祕笈交換券 | 用於職業變更時兌換最上級~傳說級武功祕笈。 -兌換英雄級武功祕笈需1張武功祕笈交換券。 -兌換傳說級武功祕笈需9張武功祕笈交換券,兌換天雷玉需12張武功祕笈交換券 -透過職業變更使用武功祕笈交換券所獲得的武功祕笈,皆為綁定武功祕笈。 -可向追加交換券販售 NPC「才鶴」購買,每張 25 金。 |
※ 無法兌換轉換目標職業不同職業的道具。(例如:氣功士變更職業為劍士,僅能轉換劍士可使用的道具,如使用彩綾變更為劍,不可變更為法杖)
※ 僅可使用目前職業的可用道具進行變更。(例如:氣功士變更職業為劍士,僅可使用彩綾變更為劍,不可使用法杖變更為劍)
※ 職業變更券 / 武器交換券 / 飾品交換券 / 神祕功牌交換券 / 靈魂石交換券使用期限 : 2026年 11月 25日(三) 定期維護前
※ 武功祕笈交換券使用期限 : 2026年12月2日(三) 定期維護前
※ 職業變更 NPC 維持期限 : 2026年11月25日(三) 定期維護前
【職業變更方式】
[STEP 1]購買職業變更套組箱
[STEP 2]進入洪門維新場
移動至「武神會堂」1 樓,與「洪門維新場管理人・鄭昇龍」對話後,即可進入洪門維新場。
[STEP 3]選擇職業
進入洪門維新場後,可直接開啟職業變更介面。
亦可於洪門維新場內,與「職業變更指引員・崔正熙」對話,進入職業變更介面。

選擇種族、職業與性別後,點擊「下一步」按鈕即可進行。無法變更為與目前角色相同的職業。
在職業變更進行過程中,點擊【重新選擇職業】按鈕,可重置目前進度,並重新選擇欲變更的職業。
[STEP 4]選擇要交換的道具
<注意事項>
※ 無法交換與目前角色不同職業的道具。
※ 包含已裝備中的裝備,以及存放於背包/倉庫/圖鑑中的裝備,皆會列入可交換清單。
※ 裝備的強化狀態/傳承狀態/真言珠效果/精煉積分等能力數值,將維持與原裝備相同。
※ 使用【一鍵選擇】時,對於僅有 1 種可交換項目的道具,系統將自動選為交換對象。
※ 職業變更後,依種族/性別不同,可能存在無法穿戴的服裝;進行職業變更時,原本穿戴中的該類服裝將會自動解除,並可於遺失物中領取。
※ 若未交換目前已裝備的裝備,將無法進行至下一步。 (若不希望交換已裝備的裝備,請先解除裝備後,即可進行下一步。)
※ 封印狀態的裝備,需先解除封印後方可進行變更。
※ 每件裝備交換時皆需消耗對應的交換券,若交換券數量不足,將無法進行交換(幻影武器除外)。
※ 交換券與使用券僅能於背包(I)中持有的狀態下使用。
【TIP】若交換券數量不足,可點擊【取消】按鈕關閉 UI,並向洪門維新場內的「交換券販售商人・才鶴」購買額外交換券。
<武器>兌換 1 把武器時,不論裝備等級,皆需消耗 1 張武器交換券。於可交換武器清單中,點擊欲交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選擇變更後職業所對應的道具,並點擊【確認】。
<幻影武器>幻影武器可於不需額外交換券的情況下,兌換所有幻影武器。於可交換的幻影武器清單中,點擊欲兌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選擇變更後職業所對應的道具,並點擊【確認】。
<飾品>兌換 1 件飾品時,不論裝備等級,皆需消耗 1 張飾品交換券。於可交換的飾品清單中,點擊欲兌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選擇變更後職業所對應的道具,並點擊【確認】。
※ 飾品交換券可用於兌換耳環、戒指、項鍊、腰帶、手鐲、護拳。

<神功牌/祕功牌>兌換 1 個神功牌或祕功牌時,不論裝備等級與種類,皆需消耗 1 張神祕功牌交換券。於可交換的神功牌/祕功牌清單中,點擊欲兌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※ 神祕功牌交換券可用於兌換神功牌與祕功牌。
※ 若為系別種類多樣的神功牌/祕功牌(例如:仙河),可自行選擇欲兌換的道具進行交換。
選擇變更後職業所對應的道具,並點擊【確認】。
<武功祕笈>兌換1本武功祕笈時,依武功祕笈等級需消耗不同數量的武功祕笈交換券。於可交換的武功祕笈清單中,點擊欲兌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※ 僅可兌換傳說等級的武功祕笈。
※【英雄 武功祕笈】每 1 本需 1 張武功祕笈交換券。
※【傳說 武功祕笈】每 1 本需 9 張武功祕笈交換券。
※【天雷玉 武功祕笈】每 1 本需 12 張武功祕笈交換券。
※ 可於變更後職業的相同等級武功祕笈中,選擇欲兌換的武功祕笈進行交換。
※ 交換後所獲得的所有武功祕笈,皆為綁定武功祕笈,無法於拍賣所上架販售。
※ 即使原本可於拍賣所販售的武功祕笈,於交換後亦會轉為綁定武功祕笈。
<靈魂石>兌換 1 顆靈魂石時,不論裝備等級,皆需消耗 1 張靈魂石交換券。於可交換的靈魂石清單中,點擊欲兌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※ 兌換【武神的靈魂石/燦爛的武神靈魂石】時,武功強化效果將依變更後職業的武功強化效果,並依既定機率重新賦予。
選擇欲變更職業所對應的道具後,點擊【確認】。
[STEP 4]最終職業變更資訊確認
確認即將變更的職業資訊與交換裝備資訊後,點擊【最終決定】。
※ 可確認最終儲存的【交換職業】與【交換裝備清單】。
再次確認欲變更之職業資訊與交換裝備內容。
輸入「職業變更」後點擊【確認】,將消耗職業變更使用券與各類交換券,
並於片刻後移動至角色待機室。
※ 變更流程完成後,將無法取消。
※ 已登錄於圖鑑中的服裝/裝飾將會保留,但因性別/種族限制而無法穿戴的裝備,僅能進行【取出】,且無法再次登錄至圖鑑。
※ 職業變更完成後,將無法進行追加裝備交換,請務必審慎確認。
[STEP 5]於角色待機室進行外觀變更
進行職業變更時,若同時變更種族或性別,於職業變更完成後,角色將套用【預設外觀】。
職業變更流程結束後,可於角色待機室點擊【外觀變更】,請使用外觀變更券來調整角色外觀。
[STEP 6]以變更後職業的角色登入遊戲
<郵件>原本傳授於飾品上的武功祕笈,以及武器上的靈魂石,將於職業變更後自動解除裝備,重新登入後可透過郵件領取。
<武功祕笈追加交換>
點擊下方 HUD 的【武功祕笈】按鈕,可於變更後的職業範圍內,將武功祕笈更換為相同職業的其他武功祕笈。
※(範例)由「劍士」變更為「氣功士」後,武功祕笈追加交換僅能於「氣功士」職業的武功祕笈範圍內進行(例如:爆炎烈炮→冰河神掌),無法進行「劍士武功祕笈 → 氣功士武功祕笈」的追加交換。
※ 僅可更換為相同等級的武功祕笈,且最多可更換 99 本。
※ 需消耗與職業變更時相同數量的武功書交換券。
※ 職業變更完成後 168小時內可進行武功書追加交換。
※ 無論交換是否完成。職業變更系統於8/19維護後關閉。
於可交換的武功祕笈清單中,點擊欲兌換道具的【確認】按鈕即可選擇。
選擇欲變更職業所對應的道具後,點擊【確認】。
<召喚獸生成任務(僅限召喚師)>
職業變更為召喚師後登入遊戲時,將進行「召喚獸生成任務」。
<遺失物>
若目前穿戴中的服裝/裝飾因性別或種族限制,於職業變更後無法繼續穿戴,該裝備將自動解除裝備,可透過點擊【遺失物】將其取回至背包(I)。

【職業變更時之變動事項詳細說明】
| 項目 | 變動內容與交換相關說明 |
| 等級 | 維持不變 |
| 武功分數 | 重置(需重新設定) |
| 排行榜 | 重置 |
| 任務/成就 | 維持不變 |
| 衣櫃/圖鑑 | 最愛(收藏)資訊初始化 |
| 探索日誌 | 維持不變 |
| 八掛牌 | 維持不變(包含精煉、裝備效果、傳承) |
| 畫冊 | 維持不變 |
| 印章 | 維持不變 |
注意事項:
1.使用職業變更時,無法進行其它的遊戲內容。
2.現有的服裝/裝飾等外觀道具,在有種族/性別限制時,道具將會移動至遺失物保管箱,裝備中服裝則會解除。
3.其他圖鑑的道具可維持,但有性別/種族限制等無法使用的道具,將只能取出而無法再存入。
4.職業變更及使用分別有時間及對應相關的限制,職業變更前請務必詳閱整體活動內容及說明。
5. 本系列活動之活動道具(職業變更套裝箱、各交換券道具) 2026.08.19 維護後將無法使用,請務必於活動期間內使用。
6. 活動之舉辦及進行方式如有修改之必要時,本公司將依事件之性質及必要性提前於本公司官方網站公告